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我订了22:00广州飞贵阳的飞机,下午4点半我就从江门出发往广州赶,坐上17:09分的高铁18点9分就到广州南站。对几年前与现在这次江门之行,真惊叹现在交通之便利、快捷。到了广州南站不出站,就直接换乘地铁2号线再直接转3号线,终点站到机场。
到了机场被告知,我所乘坐的航班取消,要安排住下等候安排其他航班。因事务繁忙,我于是跟南航值班经理讲,看能否调当晚的航班返回贵阳。经他查询,给我调21点广州飞贵阳的航班,心中感谢值班经理并为自己能提前走感到万幸。
匆忙中赶到登机口,还排起有很长的队伍在检票登机,可快轮到我时就突然不检票了,说天气原因不能起飞,一会儿已送往飞机上的乘客也都返回候机。
看到外面雷雨交架,对天气不能走,我还是相当理解的。可一会儿就没怎么下雨了,但也没有重新登机的通知,许多乘客则前去询问,得知有近10名乘客在飞机上一直不下来,劝说他们也不下来,致使一直没让其他乘客登机,致使让大家感到很气,那些人怎么不讲理而耽搁大家呀。
因天气原因不能正常起飞,在我看来是很正常的。飞机作为重安全要求系数最高的交通工具,乘客在乘坐时就应当知道,在天气变化的情况下,可能不能正常飞行,并由此带来不便。机场、空管部门致飞机不能正常飞行更多的是处于对人的生命的一种负责、尊敬态度而采取的行动,每一个公民也应当给予理解。我想,如果那十来名乘客,早点下飞机来,以及那些乘客不打乘务员,则应该在雨停后的11点前就可以起飞,大家在晚上1点能回到家,睡觉时间就会比较充足了。
而有些乘客却对此不能理解,觉得自己的利益是根本的、最大的,最终是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把一百多号人害得一晚没有睡觉,更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虽然,那几个乘客坐在我前面,他们说他们很无辜,但作为一名法律人,我认为他们的行为已违法法律,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在他们激动的情况下,我没法向他们解释,最终他们被带下飞机,不仅没有和我们一道回家,更要授受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