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农民工组团杀人伪造矿难事故骗赔有感

更新日期:2014-07-04 22:35:42,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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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网上偶然读到《21名农民工组团杀4人后伪造成矿难事故骗赔百万》,称21名来自四川、云南等地的农民工,其中14人来自四川省通江县,5人来自云南其中很多参与者还是同一宗族,是亲戚关系,甚至是姐妹、夫妻或父子这些人组成一个团伙,不到一年时间先后锤杀4名工友,制造“矿难”假象,骗赔约185万元。

从招黑工、冒名顶替、矿井踩点,到锤杀工友、索赔,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2011年10月26日,在河北武安市胜利铁矿,锤杀姜发品,骗赔61.3万元;2011年12月7日,在武安市北白石天成铁矿,锤杀袁德福,骗赔61.5万元;2012年5月24日,在武安市万兴铁矿,锤杀谢世有,骗赔62万元;2012年8月2日,在涉县志勇铁矿,锤杀李子华,骗赔100万元,未果、案发。

事情发生李子华假“矿难”案,李子华死时,场面相当的惨,头部、面部都被石头等尖锐物砸得面目全非在和死者亲属谈判过程中,矿方觉得事有蹊跷而选择报警,这一伙干着令人发指勾当的农民工犯罪团伙才被浮船水面。

涉县公安局介入后发现,死者家属的表现有些异常:一是死者家属并不关心死者的死因。到场的,包括死者妻子、岳母、小姨等,但他们都没过多询问死者的死因。二是家属表情漠然。死者妻子尽管对死者的体貌特征十分熟悉,如身上几颗黑痣、几处伤疤,说得头头是道,但没有失去至亲的悲伤与无助感。三是家属索赔金额让步很大,几近反常。蹊跷的是,民警到访后,受害者家属索赔金额从100万元,陡降到20万元。家属表现出只想草率了事,迫切想拿钱走人的情绪。四是与死者同班的工人,在没向矿方请假的情况下,突然失踪。随后,警方深入“矿难”现场,提取铁锤并结合死者的特征。查验结果发现:铁锤有强烈血迹反应,死者颅骨等部位有塌陷,背部明显可见钝器打击伤!那天并没有发生矿难,李子华是死于一场蓄谋已久的锤杀而手段的残忍,超出了一般人的想象。

命如草芥,更多时候,是杀人者不再把生命当成生命举锤杀害同为社会底层的矿工,手起锤落的那一刻,杀害的,不仅仅是一个个的个体生命,也是人性泯灭的过程。

这种骗赔案件的农民工,大都没有文化,更别说法律意识了,但又是什么让他们精通了杀人骗赔的门道,走上一条犯罪的不归路?在我看来,是目前大的非法制化环境,正是他们耳濡目染了众多矿难或工伤事故,只要出事老板必须负责,只要出事老板一定赔钱,只要出事闹一闹政府必出面解决,只要出事不打官司闹闹一就能拿到钱,这从他们成功了实施了三起也足可以证明。

在倡以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让最没有文化的人更不讲法,让最淳朴的农民工做出更加泯灭人性之举,是谁之过?政府纵容之过!!!

回首我曾经处理过的几起工伤事故,我就知道有多起是当事人故意的,其中最典型的一起就是老板他去打掉一个矮土墙,这个人做了半天就从不到2多米高的墙上掉下来导致腰椎骨折。这个人一摔倒,一家几十个人就要求赔偿,有的甚至动手打老板,称老板心黑。这件事在我参与了解情况后当时就怀疑是当事人故意制造工伤事故,以此作假要求赔偿,于是我建议老板报警,没想到他们一听要报警,他们立即闹得更凶,甚至威胁律师的人身安全,结果老板不得不屈服而赔了12万元了事。

还有更类似的事件,一个工人是做泥水工的,他去操作木工的电锯子结果伤到手,也硬是要求赔偿,天天七八人到工地上闹事,结果也是老板赔钱不了了之。这些农民大家都是亲朋好友,乡里乡亲的,只要谁出了事大家出齐的团结,目的是在这方面相互的照顾或照应。

在律师看来,对农民工死伤赔偿闹事,与老板不讲诚信、不付钱、赖账、不想承担责任有很大关系,但对报警公安管不了,不愿管,转一圈走人,上访政府以刑事关押征税罚款穿小鞋等相威胁关系特别重大,更多的就是政府替农民工要钱,甚至直接要求老板付钱。我曾处理过一件死亡赔偿案件,因家属闹得凶,到各个政府闹了近十天,当地公安机关就直接将老板扣押,称不赔钱就不放人,直到老板出血付了钱才真正放人的。

我真诚的希望,要让广大老百姓真正树立法治意识和观念,要引导百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对施工方做好监督管理,这样的事件和悲剧才不会真正发生。而要树立法治观念,必须一切走到依法办事,有法必依的轨道上来,老板想赖账不可能,更不对广大老百姓纵容闹事或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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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more>

律所: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

证号:15201201010164967

职务:主 任 副教授

学历:硕士 北大法学学士

温钦友律师,江西赣州人,民革党员,200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硕士学位。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民革贵州省委法律服务中心委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