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刑事申诉书是申诉人不服判决、裁定的书面声明,也是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的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1、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
2、刑事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及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因刑事申诉涉及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很庞杂,要写一份好的申诉书,非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代写无法胜任。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根据我是辩护人的经验,刑事申诉成功一般发生在犯罪事实证据明显不足,犯罪事实与证据反映的事实相矛盾,有新的证据证明判决错误的情形,也有少部分是适用法律错误,其中就是从旧兼从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