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报案

更新日期:2017-05-25 23:46:19,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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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这其中主要是指因犯罪受到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对报案从严格或实务经验上来说,法院不会直接受理,除贪污受贿或职务犯罪外,检察机关也不会直接受理报案,由此,应当主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因很多公安机关不直接受理案件,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直接受理,只有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才会受理,其他案件般向犯罪嫌疑人或案件发生地所在派出所报案。

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而这个立案决定,一般会在报案后一个月内作出,向报案人作出立案、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

对报案材料则一般要写名报案人身份、控告人身份、案发时间、地点、方式、方法,损失金额或受伤程度,以及相关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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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more>

律所: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

证号:15201201010164967

职务:主 任 副教授

学历:硕士 北大法学学士

温钦友律师,江西赣州人,民革党员,200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硕士学位。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民革贵州省委法律服务中心委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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