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

更新日期:2017-05-25 23:54:13,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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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往往实践中,众多刑事案件都会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主要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实践中,无论是家属,还是辩护人,都不甚至重视这个阶段,这种观点未必是正确的,事实上,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这个阶段依然大有可为,并以下一审判阶段起到良好的铺垫作用:

1、第一时间获得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对案件进行事实分析;

2、确定犯罪嫌疑人本案涉嫌的主要罪名、角色,如果错误可以要求纠正;

3、发现有遗漏的证据,可以要求补交或者要求补充证据;

4、可以对量刑提出辩护意见;

5、轻微刑事案件可以争取不起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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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more>

律所: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

证号:15201201010164967

职务:主 任 副教授

学历:硕士 北大法学学士

温钦友律师,江西赣州人,民革党员,200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硕士学位。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民革贵州省委法律服务中心委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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