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交通事故10人被刑事拘留

更新日期:2014-07-22 22:48:07,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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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省邵阳市境内1309公里处隆回往洞口方向,一辆违法装载疑似酒精易燃品的厢式小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燃烧事故造成1辆大客车、3辆货车、1辆小客车燃烧,43人死亡、6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协助地方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湖南省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引发这次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一是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小货车为非法改装、伪装小客车,非法营运如果仅是货车和大客车追尾,本不会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但这台经过粗糙改装、伪装的厢式货车在碰撞后,其内部非法加装的容器破裂,6.52吨乙醇瞬间泄漏后爆燃,周边车辆根本来不及反应。这辆车形似普通的厢式货车,为了逃避检查,车主在货箱内部进行低成本改装加了个容器。此外,在侧面加装了一个门进行伪装。交警即使看到,也无法迅速判断里面是什么东西。

二是闽BY2508大客车没有接驳运输,停车休息没有落实。大客车乘客53人,而从涵江车站出发时车上只有12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公司负责人表示,事故暴露出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硬伤,客车经营者违规“站外组客”。

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湖南、福建、四川公安机关目前已对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非法改装、伪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不履行主体责任、违规从事客运的有关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者等20名责任人采取了控制措施,其中10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据悉厢式货车运送的危化品来自长沙市某化工原料公司,该厢式货车车主系40岁左右女性,湖南岳阳人,暂住长沙市芙蓉区,目前已被控制。

对此次被刑事拘留的10人,将面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玩忽职守或非法经营等罪名被追究相应刑事法律责任。而此次事故因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由此引起的经济赔偿才是最棘手的事情。相信两个车都投了相应保险,其中大客车还投保了司机、乘客坐位险或在购买车票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这些都远远不足以补偿此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又势必由政府买单。当然,因此次事故中,客运公司及化学品经营公司均存在重大过错责任,政府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外,受害者家属也可以向两企业主张相应赔偿,但最终确实不足以解决如此巨额的赔偿。每年因安全责任事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人员也不在少数,但不管怎样往往仍是有那么多人,在经济利益的趋使下,置安全责任不顾,最终得来的结果是侥幸变成枷锁,希望广大人员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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