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和办理程序

更新日期:2012-08-06 22:25:41,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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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 

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二、审批程序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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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more>

律所: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

证号:15201201010164967

职务:主 任 副教授

学历:硕士 北大法学学士

温钦友律师,江西赣州人,民革党员,200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硕士学位。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民革贵州省委法律服务中心委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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