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有大量的条款包含有伤害的内容,存在法条竞合现象:
1.刑讯逼供罪
2.暴力取证罪
3.非法拘禁罪
4.虐待被监管人罪
5.聚众斗殴罪
6.寻衅滋事罪
7.报复证人罪
8.破坏监管秩序罪等,包含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内容。
因此,在上述犯罪的过程中,伤害他人致轻伤的,直接按有关犯罪定罪处罚,不定故意伤害罪。但是,如果造成重伤结果的,则通常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这种情形可以称之为“转化犯”或想象竞合犯。另外还有: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致人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刑法》第 33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