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雍县一名妇女为了千元酬劳,冒险为他人运送毒品,结果被遵义县警方缉获。这名纳雍县的唐姓妇女今年47岁。今年2月8日,贵阳市一名贩毒人员找到她,请她帮忙将110克海洛因送往遵义县鸭溪镇,并承诺给予1000元运费。
此前,唐某已知贩卖和运输毒品,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过,面对1000元的酬劳,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之后,她将毒品包藏入胸罩内,乘坐客车前往遵义。唐事后称,她认为将毒品藏在贴身隐私处,会很安全。没想到的是,她为毒贩运送毒品的信息,已被警方掌握。当日,当她携带毒品乘坐大客车进入遵义市境内后,就被警方纳入视线。下午5时许,在遵义县南白收费站附近,警察将其带回审查,随后搜出了110克海洛因。
据了解,唐某目前已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并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法律界人士称,依照《刑法》,运输毒品10克即可获罪,而唐某运输110克,属于数量特别巨大,依法将受到重处,“最低可判15年,最高可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