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警造假案杀人受审 称自己是“正义的化身”

更新日期:2013-08-06 14:02:01,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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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为了报复他人而自编自导“劫案”,并将“劫匪”一枪爆头,原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将于今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受审,检察机关将出示部分补充侦查的证据。

今年3月25日,此案第一次在该院开庭审理时,李才坤承认自己设局策划了假劫案,但不承认自己是故意杀人,而是混乱中的自卫。他还称被害人“留在社会上是个祸害”,而自己作为“正义的化身”,必须得想办法将其送进监狱。

庭审回顾

今年3月25日下午,此案在深圳中级法院刑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检方认为李才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

翻供称并非为立功杀人

在法庭上,李才坤表示“不认罪”,他承认自己设了个局,想把“社会危险分子”班统陆送上法庭,但从没想过将他击毙,更从未想过要以此获得立功受奖。

李才坤说,公安系统如想晋升需要多方面考察,根据考核机制,笔试、表现和奖励的所占的比重是4:3:3,就算真的击毙劫匪,有立功表现,这在机制里最多加5分而已,对自己升迁没有任何帮助。自己作为基层民警,工作一直兢兢业业,2011年大运会时,因为自己英语不错,承担了不少服务类的工作,还曾受到过市政府的相关嘉奖。

公诉机关表示,李才坤在接受公安机关和检方的多次询问和讯问时,均称自己工作压力很大,希望通过此事能得到立功受奖的机会。在第6次审讯时,李才坤突然翻供,全盘否认了作案的动机与犯罪的过程。

当庭称是“正义的化身”

作为民警,李才坤显然很不习惯被告人的地位。在法庭上,他回答法官和检察官提问时多次说:“我要整理一下,以前一直是站在正义的那一面,现在不太习惯。”

李才坤说,他认为班统陆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是个祸害,而自己“作为正义的化身”,必须得想办法将其送进监狱,于是他顺水推舟,觉得策划个假抢劫正是个好机会。自己的行为并没有错,“这是基层民警常用的一种侦查手段。如果法律制裁不了,就先抓回派出所,再收集证据”。

检察官对李才坤说:“你做为公安执法人员,怎么能用制造假案来制裁所谓的‘犯人’?想灭了谁就灭了谁,警察合法持枪却非法开枪,如果这都不算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社会上还有比这更恶劣的吗?”

否认故意杀人称“自卫”

李才坤还说,自己并非故意杀人,而是混乱中的自卫行为。事后他本想找到黄某某叫她不要报警,但黄已经报警了,于是他只好将错就错。

他说:“当时天很黑,情况很混乱,我并非一过去就开枪,我先给他下指令,但他不听,我想起他有前科,而且对警方有仇恨,他突然转身拿刀对着我,我感觉自己生命受到威胁,出于自卫,我开枪想将他打伤,混乱之中也不知道击中了哪个部位。”

检察官表示,事发后李才坤回到了龙新派出所,但他在接受调查时并未说实话。后来公安机关在调查黄某某时,由于黄交代了真相,警方以此作为突破口才让李才坤说了真话。

劝父母要“好好活下去”

在最后陈述阶段,李才坤对受害人家属表示歉意,还称愿意将其仍在单位账户中的13万余元奖金福利等全部拿出来赔偿给被害人家属。

李才坤哽咽着对旁听席上自己的父母说:“这件事给我的家庭造成很大伤害,很对不起我的父母,希望他们以后遇到事情要积极,不要灰心”。

在走出法庭前,他对父母说了最后一句:“好好活下去!”李才坤的母亲则在法庭内哭倒在地。

焦点

是自卫还是故意杀人?

在法庭上,李才坤的辩护律师表示:李才坤误将他人行为视为不法侵害行为,作出错误的防卫反击,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的产生,属于“假想防卫”。因此,李才坤不属于故意杀人罪,而是滥用职权罪。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擅自枪击他心目中的“调查对象”,侵犯的是国家机关正常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活动,符合滥用职权罪客体要件。李才坤曾供述:“我给他指令,但他不听,我给足够时间他反应,但他不听,还站起来转向我,我判断他可能攻击我。”案发现场处于街角,晚上灯光不足,这种情况下开枪也是警察的一种职业本能的反应。律师还称,两人在案发前一天才第一次见面,没有任何深仇大恨,仅凭一次讯问室“叫板”便行凶的犯罪动机可能性极小。想通过杀人来获得领导认可,更是任何精神正常的人都不会考虑的极端方式。当天李才坤总共领了十发子弹,但只开了一枪,开枪后李才坤马上拨打110,报告自己打伤一名嫌疑人,并要通知120到现场抢救。

检察官则指出,当时两个人站在路边,一个站着,一个蹲着。根据现场勘验,子弹是从班统陆左耳上方进入脑部,右耳下方穿出,而且是从上到下,说明枪击时班统陆一直蹲着且根本没有还击,如果当时发生搏斗,枪击不可能打得这么准。

是否因精神疾病影响判断?

案发后,坊间一度传出李才坤有精神疾病的说法,这也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虽然李才坤在庭上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但李才坤的律师仍为其辩护称:李才坤家族具有精神病史,他的奶奶、姨妈、表姐都有精神病问题。而李才坤在青少年期间曾经出现过疑似精神病的病症,接受过精神病治疗。李在读小学二年级时候出现“歪嘴,眼睛一闭一睁”现象,在“粤北精神科”吃了一个月药。在工作期间,李才坤也有大量异常举动,同事“觉得他有时候想法怪怪的”。案发当晚,他被带回派出所后仍然很高兴、兴奋,在那里看足球比赛,被手铐铐住后,还询问谁进球了。在看守所期间偶尔会有发呆,比较容易哭,极有可能存在间歇性精神疾病。

检察官则表示,李才坤是否患有精神病不是靠主观臆断,而要通过专业医疗鉴定机构的诊断与鉴定。此前司法鉴定结论显示,李才坤在案发期间无精神病,在作案时无精神病症影响,其辨认或控制能力在正常范围,具有受审能力。对李才坤的心理测验也显示,李才坤的总智商为111。据悉,智商90-110为普通智力,110-120已属于智力较高范围。

案情回放

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20分,被害人班统陆与其堂弟班统影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调查,由李才坤对两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班统影构成谎报案情,于7月1日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班统陆未参与谎报案情,在龙新派出所候问室等候处理。

李才坤在审查班统陆时,认为他气焰嚣张,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统陆开枪击毙的想法,并想以此得到市局、分局的奖励。

当日中午,李才坤在单位宿舍里找到了一把匕首,放在随身包内。

当晚19时许,李才坤开车到龙岗老街一小店旁,发现做假证的女子黄某某抱小孩坐在小店门口,就以做假结婚证为由让黄某某上了自己的车。

李才坤表明警察身份,要求黄配合报假案抓一个人,当场要给200元,黄某某答应了报假案,但没有收李才坤的钱。

随后李才坤开车回到龙新派出所,将班统陆带出了候问室,并让班上了自己的车。

李才坤驾车到爱南路附近时,让班统陆下车,到人行道上垃圾桶旁等他。

李才坤驾车离开找到在路边等他的黄某某,让她马上报警称自己被抢。

之后李才坤走向班统陆,假装商量怎么能将其堂弟放出来,期间突然掏枪向班统陆开枪,班统陆头部中枪后倒地。子弹从班统陆左耳上方进入头部,从右耳下方穿出。

随后,李才坤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放在班统陆的手中,再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在爱南路开枪将一名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击中,并拨打龙新派出所值班室电话通报了自己开枪击中被告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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