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26”酒后飙车案宣判 肇事者被判刑15年

更新日期:2013-10-13 22:21:26,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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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侯培庆(左)听取宣判。当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酒后飙车致3死3伤的“5·26”重大交通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侯培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被告人侯培庆当庭表示上诉。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26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侯培庆醉酒后穿拖鞋驾驶未悬挂车辆号牌的车辆闯红灯,并在市区主干道上严重超速行驶,造成三人死亡、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和财产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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