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四种适宜情形

更新日期:2011-11-10 20:19:23,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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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律师可以考虑进行无罪辩护:

一、证据的客观性问题:即所出示的证据不真实,属伪造;

二、证据的关联性问题:即证据虽然真实,但是在逻辑上与本案事实没有关系,不能用来证明犯罪;

三、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即证据本身属实,与本案也有逻辑上的关联,但属于违法取证的,如刑讯逼供、设套诱供、无证搜查等等;

四、即便所有证据都具备证据资格,还要看是否能够做到环环相扣、组建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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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more>

律所: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

证号:15201201010164967

职务:主 任 副教授

学历:硕士 北大法学学士

温钦友律师,江西赣州人,民革党员,200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硕士学位。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民革贵州省委法律服务中心委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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