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两大区别

更新日期:2012-02-14 18:02:04,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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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投向敌人,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的行为。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叛逃罪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投敌叛变罪的主体则可以是任何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我国公民。 

第二,客观方面不同。叛逃罪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投敌叛变罪则表现为投奔敌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叛逃境外又投奔境外敌方营垒的,应当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定投敌叛变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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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more>

律所: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

证号:15201201010164967

职务:主 任 副教授

学历:硕士 北大法学学士

温钦友律师,江西赣州人,民革党员,200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获硕士学位。贵州唐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民革贵州省委法律服务中心委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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