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南山28岁民警卷走嫌疑人93万元潜逃境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晚,南山公安分局正式作出官方回应,承认媒体报道的大部分事实。2010年12月23日,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技术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该所民警张勇光在办案过程中有骗取当事人钱财的行为。接到报案后,南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并向市公安局纪委、南山区检察院报告和通报。
经调查,28岁的原高新技术园派出所民警张勇光曾多次采取欺骗手段或以借款形式,骗取他人钱财。其中,2010年10月份在办理刘某明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过程中,曾“卷走”77万元人民币。2010年10月27日被抓获的当天,高新技术园派出所办案民警张勇光询问其银行卡信息,提出要查验他的账户情况。刘某明将银行卡、信用卡等共计6张交给张勇光。刘某明表示,张勇光表示出于查案的需要,让他说出了密码,张勇光根据从刘某明给他的银行卡及密码,先后提取了77万元人民币。之后,张勇光又联系上刘某明的妻子,以可以帮助“活动”为名,又收取了刘某明妻子给的15万元人民币。
2010年11月29日张勇光申请公休假,同年12月3日以个人旅游名义离境,后一直未归。目前,南山警方正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张勇光,并已联系国际刑警协助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