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温钦友律师出席了周某、苏某和杨涉嫌抢劫罪一案的法庭审理。温律师作为第二被告苏某的辩护人,对三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发掘性的发问,经过三被告人对所发问问题的回答,使得一些案件细节事实更加清晰,帮助了法庭更加充分掌握案件事实真相。同时,就本案定性上,温律师坚持定性不准确,认为三被告的行为应当为寻衅滋事,并从多方面进行了阐述。在温律师看来,如对三被告人定抢劫罪,不仅与普通的抢劫犯罪在性质、情节、暴力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上存在重大差别,也对三名被告人不公平,不利于对三被告进行教育改造。
对温律师的辩护观点,不仅得到在坐旁边人员、家属的认可,家属认为温律师辩护观点说出了他们家属的心声。相信此次出庭辩护,将给被告人定罪量刑上产生积极、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