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云南华汇律师事务所 温钦友律师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关上中路63号汇溪大厦B座13楼。
联系电话:0851- 手机:13984308181
请求事项:
请求对犯罪嫌疑人 黄某 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 黄某 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于
为保障黄某的人身自由,不至于造成更大影响,特为黄某申请取保候审;就算黄某构成犯罪,涉案标的不足两千元也情节轻微,不至于判处并执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加上黄某及家人长期在遵义市经商不会逃避刑事审查,家属也愿提相应供担保或提供保证人。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黄仁连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保证方式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请予批准。
此致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
申请人:云南华汇律师事务所
温钦友 律 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