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泳某贩卖毒品案辩护词

更新日期:2010-11-19 08:49:31, 已有人参与
分享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云南华汇律师事务所依法受被告人陈泳某家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本人同意,指派温钦友律师为陈泳某被控运输毒品罪的一审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切实履行律师的辩护职责,经出席本案开庭审理,在当庭发表辩护意见的基础上,辩护人通过书面方式对法庭辩护意见进行整理与补充后向法庭提交,请合议庭在合议本案对被告人陈泳某量刑时给予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陈泳某同样构成自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启某与陈泳某查获后,进行了现场盘问,张启某当即坦白外衣口袋内有两袋毒品,同时公安机关对陈泳某也进行了现场盘问,陈泳某也作了真实的供述,虽然陈泳某的回答是身上没有违禁物品,但其身上确实没有违禁物品,之后被告人也作了如实的供述。由此,辩护人认为,在本案中张启某与陈泳某两人一起被抓获,而且两人又系买卖的共犯关系。由此,辩护人认为,因为两个系共犯关系,在两人现场盘问时均作了真实交待,并在此后各次供述中均能如实供述的情况下,应认定两人均构成自首,应当根据《刑法》第67条之规定,同时给予两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陈泳某系典型的“以贩养吸”的情形,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陈泳某的供述,其本人也系吸毒人员,其所购买的毒品一部分用于自己吸食,一部分用于贩卖,其属于典型的以贩养吸的吸毒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42号《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第二部分(一)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定罪问题中明确:“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因为吸毒者本身也属于受害者,其所购买之毒品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自己吸食而不是用于贩卖扩散于社会,因此对被告人陈泳某量刑时应当考虑该情节,酌情给予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毒品未流入社会,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身份材料可知,陈泳某无前科。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犯罪系初次、偶然犯罪,其所购买之毒品没有流入社会,没有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可以给予相对较轻的处罚。

四、被告人主动认罪,主动认缴罚金,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如实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好,当庭对公诉机关所指控其犯罪事实也没有异议,并主动认罪,由此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根据我国的主动坦白刑事政策,可以给予被告人陈泳某从轻处罚。更重要的是,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对于司法机关所冻结的其个人30多万元银行存款,被告人主动愿意将其中一部分上交国家或作为认缴的罚金,而据于其家庭的特殊希望留一部分给家里的两个年幼的孩子。由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其希望通过以金钱来弥补其过错的行为相当诚恳,加上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以给予其从轻处罚。

五、被告人陈泳某家庭、身世特殊,请求给予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陈泳某1982年父母双亡,年仅7岁的陈泳某开始在外流浪长大成人,其生活坎坷与不幸是非常人能想象的。之后被告人出交通事故被他人撞伤,大脑受到损伤,因无钱治疗只能让其自然恢复,由此被告人至今语言及民事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法庭他的言行也可以证明)。陈泳某结婚后,家中的孩子分别只有两岁和八岁,而且两孩子都有病在身,请求法庭从人道主义的角度酌情给予从轻处罚,并在冻结其本人银行存款部分尽快查实,将一部分资金发还其家属用于孩子治病。

六、何林某系本案的主犯,应当得到相应的惩罚

根据本案现有的事实可知,本案真正的毒品卖家是谁不得而知,而根据公安机关所掌握的线索、被告人张启某的供述,何林某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及调取他的通话记录及短信信息,可以推断得出何林某是本案的毒品卖家。首先,根据张启某的供述及通话记录可知,在毒品交易13日与14日,何林某与张启某有频繁的通话记录,而在14日上午两人还一起在饭馆里见了面。而根据何林某的短信可知,有人说他要东西怎么那么急,说现在只有149个,与本案实际要交易700毒品基本相符。而作为这个主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惩处,对现各被告人有失公平,并在量刑时不能给予减轻处罚,由此,请求法庭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在这一方面给予考虑。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陈泳某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应当接受相应的惩罚,但其有法定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应当给予减轻处罚。谢谢合议庭!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云南华汇律师事务所

                                                         温钦友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

编辑:

相关热词搜索:陈泳某贩卖毒品辩护词

上一篇:丁某运输毒品案件分析
下一篇:陈泳某涉嫌贩卖毒品罪阅卷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