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罪证据阅卷笔录

更新日期:2010-11-19 09:09:38,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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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外号老四,1987316生,无违法犯罪记录。

1、抓获经过

200932根据线索在世纪城小区抓获蔡某,在电动自行车上查获现金5万元,石某男式挎包内查获到毒品。

一、各被告人讯问笔录

()蔡某讯问笔录

1.2009-3-2-19

问你因何事被公安机关传唤?答:因为贩卖毒品海洛因。

20092月份来到昆明务工找不到活做,就想起自己有一批毒品想卖掉,就联系了老乡毛鬼帮忙,说有200,每克250元,帮卖了给好处费。31毛鬼说找到买家了,说钱明天就可以准备好。2日早晨,蔡骑电动摩托车去朱家沟的坟堆里将藏的毒品拿出来,然后让在广福路世纪城交易,让毛鬼在世纪城那个高塔处等。在路上找了个朋友“大杨”让跟着一起去。

2.3-3-10

小名“老四”,帮蔡某某运输毒品,因蔡某某被抓获而留下了毒品。

站在假山处看守毒品的叫“大杨”?当时他穿一件白色上衣,搞清楚蔡某某的情况。

3.3-31-10

2月份叫大瑶的人说有一批毒品要卖让联系买主,由此联系了毛鬼(赵某某),说超过250的部分归毛鬼,大瑶每克给10元好处费。31大瑶到蔡某住处让拿点样品给毛鬼看,剩下的放在自己口袋里,当天并没有约好交易地点。“32,大瑶找上来,让联系毛鬼今天交易,约好在世纪城中心铁塔交易,让先去把钱看好,再去中心铁塔的假山附近,到了只要按两声电动车喇叭,就会有人把货送出来,交易完了让我去世纪城南门附近找他。”

到了世纪城铁塔,蔡某按喇叭穿白色衣服男子出来,他们就进行毒品交易。整个过程都是大瑶联系蔡某,

4.4-9-18

2月份联系毛鬼,3月份联系毛鬼时他说联系好了买家,

那大瑶与毛鬼是否认识,有否联系?

(二)康某-康三

1.3-2-19

打电话给毛鬼问能不能找到毒品,毛鬼说找不到。31日晚上毛鬼打电话说他朋友有毒品每克265元,当时约好准备买5万元的货。212时左右,打电话给毛鬼说钱准备好了,毛鬼就让康某在双桥村找他,康某坐公交车到小街日新村,14时毛鬼到来三人见面,之后三人打车到世纪城。

说钱是他人在北站给他的,帮那人买毒从中得点好处费。

2.3-3-11

3.4-9-17

31一个姓刘的老乡让送5万元给赵祖贵(毛鬼),

(三)赵某某-毛鬼

1.3-2-0

说因与康三、老四、石聪一起在世纪城玩被抓获,与老四、石某是老乡。说康三打电话来,然后再打电话给蔡某,2000年来到昆明住双桥村没有工作。

2.3-3-11

说和石某在双桥村旅社里玩,康某打电话来说去世纪城玩,接着又打电话给蔡某。说因手机没有电1日没有和蔡某与康三联系过。

(四)石某-派派

1.3-2-20

说四人在世纪城转盘附近交易毒品时被抓,很了解赵某某,与蔡某认识,而与康三不太熟悉。

1日晚毛鬼到住处找他玩,一起玩到2日,早上接到康某的电话,通完话说生意来了。然后毛鬼打电话给蔡某,让蔡某准备5万元的货。12点接到康某的电话就出门,两要打到了小街,三人商量把交易地点定在世纪城的转盘附近,于是三人打车到了世纪城。到了世纪城毛鬼去接蔡某过来花了约10分钟。康三把三堆钱拿出来,石某、蔡某与毛鬼各点一堆。到了转盘附近找到一个穿白衣服的男子,蔡某将钱放在电动车后备箱里,穿白衣服的男子则把毒品放在石某的包里。警察在抓他们的时候,穿白衣服的男子跑了。

本人只知道毛鬼的电话,

2.3-3-10

毒品由两个红色的塑料袋着,共两袋,说是蔡某给他的,上次又说是穿白色衣服男子给的。

问:你们四人被抓时还有无其他人在场?答:还有一个穿白色衣服的男子,看见我们被抓他就跑了。

3.4-9-15

毛鬼在接到康三的电话后,联系蔡某说要五万元的货。三人在小街见面后商量毒品在世纪城交易。在世纪城铁塔附近,一个穿件白色衣服的男子提出包东西出来,给完钱后那人将毒品给了石聪,石某把他放到棕色包里。

二、毒品买卖双方

王某找到蔡某(老四),蔡某找到赵某某(毛鬼),赵某某介绍康某买毒品,在看毒品过程中赵某叫上石聪一起陪同去。

1、蔡某,穿深蓝色运动服,骑一辆银灰色电动车。

2、毛鬼,穿黑色夹克,黑色牛仔裤,穿蓝色的运动鞋。

3、康某,别名“康三”,穿黄色西装,白色裤子,背着一个棕色的包,他是买家!

4、石聪,穿棕色衣服男子,拿着装钱的包跟随蔡某去取毒品,康某之前见过一面。

5、一个穿白色衣服、下穿蓝色牛仔裤的男子,将毒品拿出来给穿棕色衣服男子。该男子是大瑶安排好送毒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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