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钦友:杨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阅卷笔录

更新日期:2012-09-05 21:36:00, 已有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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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杨某询问笔录

1.2011.7.23

没有前科,不明为何被贵州省修文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刑事拘留并网上追逃。

2.2011.7.26修文县公安局

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拘留,

2011.7.20前为海南某工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修文响鼓坡项目部的项目经理为李某。

因为矿山事务,来修文响鼓坡项目部5、6次,2010.8.16与某公司签订矿山开采施工合同时上过矿山现场。

露天开采涉及到毁坏林木林地,在办理手续上不清楚,只听说要办理林业手续。指示由李某具体负责,并打了100万凶给李某办理有关林业手续。

对毁坏了部分林木、林地表示抱歉,矿山已是这个样子了,本人是有责任的。由于现在这个情况,希望能取保候审,把矿山的很多事情处理好。

3.2011.7.27

将海南某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某,是想把响鼓坡矿山搞好。至于如何来到响鼓坡的过程如下:

2010.8.16与某公司签订了响鼓坡总承包施工合同,向某公司交了950元保证金,某工程公司组织施工队矿山施工,但开工受到阻挠,发现某公司存在欺骗行为。迫于无奈与宋某签了合同,约定共同开发响鼓坡矿山,宋某占35%的股份,2011.3月,宋某以900万元退出合作。

在和宋某合作期间,没有正式开矿,但是修路、修房等工作。在施工队施工期间,修建板房处没有树木,其他地方有树,但毁坏多少只有李某知道。

在管理响鼓坡矿山上,具体有李某负责,我只来了几次,每次都跟李某讲各个部门都要处好,涉及的各部门手续都要办好,对老百姓的补偿要办好,而李某给我汇报都说很好,说林业补偿都交了,林业手续100万元也交了,林业部门有关手续也办好了,老百姓迁坟等都处理好了。而工商、采矿手续都是宋某负责办理。

问:你闪收取施工队的保证金都是在某工程账户上吗?你知道收了多少?

答:全部进入 某工程账户,我知道进入账户的有二千多万元,收支都由李某负责。

对响鼓坡矿山毁坏林地、施工队停滞在修文,作为法定代表人肯定是有责任的,希望能取保候审,与李某、陈国仁等施工队代表,把响鼓坡的事解决好。

2011.8.5

2008年上半年在海南海口业务交流时,认识了某公司的张炼,2010年8月突然接到张炼的电话,说他在贵州有一个矿山在他公司名下,邀请我公司来承包施工,也就是叫我的公司来采矿。2010.8.13我和公司总经理成迪平到贵州某矿业公司与张炼见面,几天后张炼安排人员带我和成迪平到现场考察,看到矿山采矿区是一个长满大水上柳杉的山林地,采矿区民在小规模的开采,挖土机和工人都在工作。考察回来,双方于2010.8.16在世纪金源大酒店签订了合同,内容是我们公司交2500万元押金,由我们公司来负责采矿,所开采土方10/方,石方20/方。矿石28-30元/方。在签订合同前,张炼给我看了省发改委、安监局等采矿手续批文的一些复印件,没有考察他某公司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回到公司我就和成迪平商量,说2500万元的押金太多了,公司拿不出这么多钱,要去找点施工队一起来做,我们好收施工队的押金,来给某公司。于是我们找了些施工队,收到一千万元左右的押金,就把其中的950万元汇给贵州某公司。

2010.9成迪平、财务老曹和陈娜与先交了押金的施工队到修文工程施工指挥部,并把响鼓坡业务债权委托给成迪平,和施工队签的分包合同也是成迪平和施工队签的,但成迪平在签字时都给我汇报,我都同意了。

过了十来天公司在修文的工程施工指挥部搞挂牌开工仪式,我参与挂牌仪式。刚动工开了几天矿,某公司就和我公司鬼扯,比如与土地及手续没有搞清楚等原因动不了工。到了2010年12月,成迪平和施工人打电话说,响鼓坡矿山不是某公司的,我们被骗了,矿山是修文县宋某的,让我过去处理,于是我赶到修文和宋某商谈把吊盘鼓坡矿山买下来,最终我们以1228万元买下矿山65%股权,宋某持有35%有股权。在签订合同时看宋某提供的采矿手续是齐全的,唯一的露天开采要将林地改变用途,作矿山开采必须到林业部门办理征占林业用地手续。但宋某给我们承诺,费用我们出,他负责来办。同时,因李某一直在中间牵线和周旋,我就给李某下了个文,委任他为响鼓坡项目部经理,由他全权负责管理矿山事务,宋某、成迪平协助李某。有什么决定向我汇报经我同意执行,待遇上开采出来的矿每方给他五角钱提成。

2011年3月将1228万元全部付清宋某后,宋某又将35%股份以900万元转让给我,当时给了450万元,剩余450万元在变更手续后支付。但宋某并没有依约将征占林业用地的手续办下来,因施工队不能停起、工人要发工资,所以我们觉得得是先开工,并为此举行了开工仪式,直到6月林业公安局介入就没有继续开工了。

问:你偿采取什么立式进行开采的?答:是露天开采,就是用大量的机械化设备把山皮挖开,开采里面的矿石。因还有450万元没有支付给宋某,他认为还是矿山的股东,也在露天方式采矿矿山。

问:你们在开采过程中是否毁坏了山上的树木?答:毁坏了的,我们挖开山皮时,把山上的树木也挖了的,要把山上的树木挖开才能采矿。

问:你们开采至今,征占林业用地的合法手续林业部门给你们审批下来了吗?知道没有将征用林业用地的合法手续办下来之前,将国家林地毁坏改变林地用途是非法占用林地吗?为什么这么做?答:没有;知道。我是生意人,我已将矿山买下来,不能一直停起不开工,日常工支、工人工资都是费用,我也停不起;不开工施工队也会找我闹,要我还他们押金,赔偿他们损失,这些我都承担不起的。

问:你一共来响鼓坡矿山的事来多少次?答:六次,2010.8和某签合同一次,2010.9工程指挥部挂牌一次,2012.12和宋某签转让合同一次,2011年3月收购宋某35%股份一资,2011年4月、5月各一次,主要是了解矿山经营状况,以及督促宋某办理征用林业用地的手续等事。

愿意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希望从轻处理。

2011.9.2

对执行逮捕不服(详见询问笔录)

(二)宋某询问笔录

1-2011.6.21

问:响鼓坡开采矿石是谁在开采?答:某工程开采,法人是杨某,具体负责人是李某。

问:某工程公司开采的有关手续都是你负责办吗?答:都是我具体负责办。

问:林地征占手续你办了吗?答:现我在扎佐林场办,现在没有办好。

问:响鼓坡现在开采区域占有林地吗?

答:涉及有的,协助办理手续是无偿帮某工程公司的。我没有涉及经费往来。

2-2011.7.5

响鼓坡矿山是谁在开矿?答:原来是某公司,后来是海南某工程公司,矿山我、王传坚、郑德绿以1700万元卖给海南某工程公司。

2010年6月1日我以2280万元卖给某公司,实得320万元,该公司的负责人是肖昆,2010年7月某公司开始开采时可能毁坏林地有60来亩。

矿山是我和王传坚、郑德绿合伙经营的,涉及林地有2亩左右,我们是办有手续的,只有林地手续未办理。

问:某工程修板房的地方是林地吗?答:不是, 是一个大麻窝,是某工程进驻后推泥巴填来来修的。

3-2011.8.1

2008年从修文中学接手响鼓坡矿山,法人是王某,郑某出的钱,扩界至0.599平方公里卖给某工程公司。

问:你们扩界0.599平方公里在国土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没有?答:有的,是由国土厅下的批复,有批复文件。

贵州某公司2010.7开始动手挖矿,是在的窑子的背后挖的矿。某公司只付320万元违约,其中100万元没收了,另220万元抵作海南某工程的款,因为贵州某公司也欠某工程公司1010万元。

问:你们去年是什么时间到贵州扎佐林场去的?去做什么?答:去年七月份左右,我是同贵州某公司的王明学一同去的,去是同扎佐林场的胡科长(胡元华)谈开矿占林地赔偿的事。最终谈成每亩6.5万元,每次办15亩的手续,如果超过15亩要去国家林业局办,办完15亩再办15亩,以此类推,这样一来才好办。

问:海南某工程交100万到扎佐林场是怎么回事?

答:我和李某去找过扎佐林场的胡科长和林永江场长,他们说还是按和贵某公司的做法一样,才好办。按15亩去办,把占用林地手续办下来才具体签合同。100万元是李某同胡元华和林永江场长他们商量好的,先打100万在扎佐林场的账上。之后因这个事我和李某找胡科长和林永江场长两三次,每次去问手续办下来没有。

除了这一百万,还有一笔10万元用于林地的可研费用,过后扎佐林场卞站长以某工程毁坏林杨树木太多又叫再打100万元,李某以没有钱没有打。

问:李某在修文县龙场镇响鼓坡开工时,扎佐林场是否每天都派人去监督、答:好像没有。

问:你们和李某共同开矿为什么不到修文县林业绿化局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答:我来找过修文县林业绿化局资源站的唐文平站长的,唐文平站长说,“具体办征占用林用地手续要在修文县这里报上去,扎佐林场也要从修文县这里报上去”我就去给李某讲,但李某说钱都拿给扎佐林场了,请林场做就行了。

问:你退股以后在海南某工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什么?答:我具体负责协调海南某工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各种手续。

我与扎佐林场签订合同(签字是林永江场长),约定每亩6.5万元的林木补偿费,我付了两亩的钱,这两亩地也没有办理相关的占用林用地手续。

问:你认为贵州某公司毁的林地多还是海南某工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毁的林地多?答:凭我分析,我认为贵州某毁的要多些,我一央烧窑子背后都是某毁的。

问:你在海南某工程公司和股占35%的股份,在你退股前你在某工程公司具体负责什么工作?答:我专门负责协调办理矿山扩界等有关手续。

5-2011.8.1

问:你退股以后,还在某工程担任什么工作?

答:我仍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问:某工程公司在响鼓坡挖矿,是不是由你办理所有的开矿手续?答:是的,所有采矿的手续都是由我负责办理,办理手续的所需费用由某工程承担。

问:你负责给某工程公司办理的呢手续,到现在为什么还没有办理完?答:因为我们矿山的产量是2万吨,现在要办理手续必须是6万吨,所以我们又回来重新做资料,资料只是将2万吨改成6万吨。

6-2011.8.2

为贵铝一矿烧矿至今,对涉嫌非法占用家用地一罪,认为作为海南某工程公司的合伙人,某工程公司没按合同办,对作出的决定没有召开股东会并通知我,我只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我的职责只是协助他们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手续的情况直接向李某汇报(因杨某大部分时间不在响鼓坡)。环评后续没有下来,占林地的手续就没办下来。

问:从某工程到响鼓坡动工到现在,是谁负责在现场指挥?答:是李某安排的两个副总,一个姓蔡,一个姓王的在现场指挥,杨某和李某没有在现场指挥过。

7-2011.8.5

响鼓坡矿山的经营权归修文县中学,开采方式为综合性开采(洞采和露天),后该矿卖给宋华和小喜喜两人,两人又卖给小兰忠,1999年又把矿山转卖给我和王传坚、郑经伟三人,我占35%的股权,露天开采要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2010.4月王传坚、郑经伟把矿山股份以828万转让给我,2010.6月我以2280万元转让给贵州某公司。我本人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一直在该矿山上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工采了一些铝矿,毁坏了大约两亩的林地,大约采了100吨二级、三级铝矿。在将矿山卖给某工程只收到700万元,签字当天讲好了由我负责去办《征占用林地手续》。

针对我们矿山没有取得《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就进行露天开采损毁林地的事我们三个都是清楚了,包括进场来施工的很多施工队也是知道的,我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此我希望得到法律的从轻处理。

8-2011.8.26

确定宋某破坏的林地面积为4.7亩,以此他无异议。

9-2011.9.2

执行逮捕,没有异议,请求能取保候审。

问:你在与海南某工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股时及退股后,你为海南某工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做了些什么工作?

答:合股时我办理了环评手续报告,退股后为海南某工程公司响鼓坡项目部审开采证,继续办理一切手续,到目前为止没有办好任何手续。

2011.8.15宋某现场指认笔录

经宋某指认后再交由林业部门进行鉴定,

(三)李某讯问笔录

1-2011.6.21

2010.8月进驻修文,2010.10.10开始开采,区域0.59平方公里,宋某跟我们讲手续是齐全的,把钱付清了就把所有手续给我们。

2-2011.7.29

开工仪式上,宋某坐在主席台上还讲了,原来响鼓坡山上有树木的,开工仪式时山上的树已被毁坏,林地有部分被挖毁了,是原来某工程肖昆组织的施工,大部分是原来某公司毁坏的。

问:宋某把矿山卖给某工程后自己占35%的股份,宋某在某工程负责什么工作?答:负责办理矿山上的所有手续及处理周边关系。

问:宋某在响鼓坡矿山有开矿及毁坏林地的行为没有?答:有的,他现在还在开的,他挖矿的地方都毁坏了,具体面积我不清楚。

林地手续杨某叫宋某办,宋某也称所有手续都是齐的,某工程才买矿,到现在就差环评手续,打100万到扎佐林场也是宋某叫打过去,说打钱过去就可以开工。6月初又让打100万元给扎佐林场,当时我说没有钱,过了几天我和宋某共同到林场找到林站长,说过给10天时间打过去,林站长同意。打100万是宋某讲某工程还欠扎佐林场占林地及办林地手续的钱。每次我都是和宋某一同去见林场领导。

我以项目部的名义签订的施工队有5、6家,所有保证金都是入账到海南某工程账上。

2011.7-30

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拘留,觉得冤枉。对100万元给扎佐林场的事,因某公司与林场签订有合同,按宋某要求从项目部在中商银行打了100万给扎佐林场。宋某是矿山指挥长,我不懂矿山开采,都是由宋某安排。宋某负责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是合同约定的,我们负责付钱。

2011.8.2

宋某主要负责完善手续,矿山上哪个地方能开,哪个地方不能,都由宋某负责,同时协商和周边村民的关系,如和高他村签订占用土地的合同,我公司支付26万元宋某。

问:你们开矿毁林,你跟杨某汇报过没有,他作何反应?答:办理手续是由宋某负责,至于宋某有没有跟杨某汇报我不知道,我没有就林地办手续的事跟杨某谈过。

问:有关部门下停工通知给你们,你们为什么不停工?答:宋某,包括扎佐林场林站长、卞站长都说,这只是走个形式,我就在停工通知上签字。

2011.8.5

2010.9我以施工队名义来到修文矿山,2010.10某工程委托我当某工程修文矿山的项目经理,每月工资4000元,我也有个施工队,即是施工队,另一个是项目经理。在开采过程中,林场多次给我们下了停止开采的通知,我亲自签字几次。每次我问宋某为什么林业部门老是让停止开采,每次他都说没事的,到时去林业部门协商一下就行了,之后宋某又让开工。我给杨某打电话,他叫我不要管这事,手续的事由宋某去办。

收购了响鼓坡65%有股份后,杨某以我有功为由任命我为项目经理。

矿山分为窑子、白云沙文、板房、公路边四个区域,前两个区域开采过,一区、二区毁坏的林地主要是肖昆负责的时候。

2011.9.2

对逮捕没有异议,对鉴定结论的11.2亩有异议,在他接手项目部经理时已毁坏了很多,他做项目部经理时没有毁坏那么多。

宋某在退股以前还是退股后,都还继续在矿山挖矿,我们想制止因他是当地人制止不了。

宋某在退股后,都是他一直安排挖矿,那里可以挖,那里不可以挖,都是宋某说了算,再者他懂矿, 我们不懂,所以大家都叫他指挥长。

在交100万元给林场前,某公司也交了97.5万元,账号是宋某拿过来的,我们财务确认是扎佐林场的账号,才把钱打到林场账户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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