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修文县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修公(刑)诉字[2011]第208号
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 8岁,汉族 ,1963年10月28日生,身份证号码:321123196310287311,一般身份,海南海口市秀英区人,住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怡路6号。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 0 1 1年7月26日被修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每9月1日经修文县人民检察,批准依法逮捕,现羁押在修文县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 8岁,汉族,1963年4月2 7日生。身纷证号码:430526196304270519,高中文化,湖南人,住湖南省武冈市迎春亭街道办事处。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 0 1 1年7月29日被修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日经修文县人民检察批准依法逮捕,现羁押在修文县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宋某,男,4 6岁,汉族,1965年3月13日生。身份证号码:522524196503131213,住贵州省修文县学宫巷6号。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 01 1年8月1日被修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l日经修文县人民检察批准依法逮捕,现羁押在修文县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宋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由被害人贵州省扎佐林场于2 0 1 1年7周2 0日报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2 0 1 1年7月2 1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宋某分别于2 0 1 1年7月26日、7月2 9日、8月1日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宋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